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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纪检监察干部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发布日期:2022/08/31 10:01:23来源: 浏览次数:

  8月30日上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京举行。在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中,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综合处处长陈禹玎、天津市东丽区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副主任储信欢等10名纪检监察干部荣获“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记者了解到,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今年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开展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

  “这份荣誉应该属于每一纪检监察干部,我们都在自己的岗位上,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做了自己应该做的工作每当看到审理案件得到恰当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觉得我们所有的坚守都是值得的。”接受表彰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邓海燕表示,今后与审理人员一道继续履行好审核把关、监督制约的职责继续以永远在路上的奋斗姿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岗位坚守职责,做一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卫士,做一让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当天下午,受表彰代表一同参观了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面对展览陈列中党加强自身建设、推进自我革命的历程和成就来自基层一线的纪检监察干部储信欢深有感触。“作为年轻的纪检监察干部,尤其是同先辈先烈、先进典型对照’,我深感身上责任重大。”储信欢告诉记者,“回到岗位上以后,要与专案组的同事们一起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要求,忠诚履职、团结奋斗,坚定信心、勇毅前行努力用实际行动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